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融雪剂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对“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融雪剂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JSCG-HW2018-118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融雪剂购置项目
三、项目概况:对昌吉市2018年冬季清雪项目购置融雪剂1000吨。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45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根据《昌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四)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需具有融雪剂相关营业范围内容;(3)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以上(二)至(四)项材料应提交证书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
1、2018年 6月29日-2018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五楼(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七、文件领取时间、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下午19:30分(北京时间),报名截止后投标人携带U盘领取电子版标书。
3、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
保证金报名时提交,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报名时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XX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注:1.疆内企业以支票形式缴纳,疆外企业以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未成交的供应商携带收据退还。
2.保证金不接收现金方式缴纳。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07006933941 行号:104885001050
联 系 人:杨小弘 联系电话:0994-2528713
八、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 李娇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真:0994-2528713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