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由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用户收取自来水水费的公告
2018-06-26 10:16:37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根据《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市供水。自2018年7月1日起,由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用户收取自来水水费,终端收费标准按照现行价格执行。
用户缴纳水费及办理其他用水业务可前往延安南路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网点(昌吉州第二中学对面,原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院内,从建国路入口进入);宁边西路政务中心二楼;延安北路东方广场供水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网点(东方环宇燃气收费大厅内);南公园西路大上海花园小区供水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网点(东方环宇燃气大上海花园收费大厅内),其中,延安南路和宁边西路营业网点可为磁卡表用户提供缴费服务。具体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12319
特此公告!
昌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玛依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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