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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昌吉州直周转房建设项目箱变及外网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2018-06-27 19:11:56 来源: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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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的委托,对“昌吉州直周转房建设项目箱变及外网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 :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GC2018-025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昌吉州直周转房建设项目箱变及外网工程

四、项目概况:昌吉州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位于昌吉市73号小区,占地面积3733.81平方米,地上十一层、裙楼二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6068.6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此次采购为本项目箱变及外网工程,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39.4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根据《昌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登记入库的请积极参与登记入库)。

2、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3)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以上(含肆级)(4)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630KVA箱变及外网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清单。

八、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缴纳人民币捌仟元整,询价现场密封提交(支票或现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07006933941 行号:104885001050

联 系 人: 杨小弘 联系电话:0994-2528713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8年7月3日上午10:3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若对询价采购清单中所列参数及要求有异议或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在开标前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文件。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各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不同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作为预付款;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质量保证金额为5%的合同款,质量保证金扣留1年,质保期结束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2、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清单内所有项目。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保证报告审批通过。

4、保修期:质保期及维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人工、等所有费用),交货地点为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指定地点。

6、按照国家标准。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物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采购文件、清单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单位(包括采购标段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构配件和设备。对造成的损失采购单位保留索赔的权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供应商应免费或以最优惠的价格为采购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材料及人工。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玉新 联系电话:13565619915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 李娇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 真﹕0994—2528713

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昌吉州直周转房建设项目箱变及外网工程询价清单.xls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昌吉市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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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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