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0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6-01 13:12:56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18〕22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停电 应急预案 的通知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第十二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
2.1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
2.2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2.4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2.5 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
2.6 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及职责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4.2 响应分级
4.3 响应措施
4.4 响应终止
5.后期处置
5.1 事件调查
5.2 善后处置
5.3 恢复重建
5.4处置评估
6.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应急电源保障
6.6 资金保障
6.7 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昌吉市区及周边乡镇地区用电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昌吉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计算机网络攻击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威胁和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政企联动、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昌吉市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当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超出昌吉市应对处置能力时,向州政府及时报告,并提出支援请求。
2.2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由昌吉市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昌吉市政府分管电力领导、昌吉市经信委主任、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主任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经信委、财政局、安监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文广局、卫计委、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临时增加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电力企业。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证昌吉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有关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昌吉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2.3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昌吉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兼任。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供电恢复工作;
(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4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审定发布文字信息,引导事件评论方向;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情况。
市委网信办:实时监控网络舆情,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及网络舆情引导;负责网上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市经信委:负责召开昌吉市应急指挥部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昌吉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为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提供经应急指挥部审定的事件发布文字信息,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有关信息;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
市安监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因大面积停电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市煤炭局:组织、指挥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保障运输车辆及道路畅通。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为突发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救援工作提供地质信息;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负责大面积停电引起的灾后重建工作。
市林业局: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
市水利局:做好应对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处理由电网大面积停电引发水电站事件,特别加强电站水库的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
市民政局: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统筹并指导各街道、乡镇开展转移安置因大面积停电生产生活受影响和威胁的人民群众,保障应急中救灾物资储备及供应。
市文广局:负责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充分发挥应急广播作用,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市气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程中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人工影响气象作业。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消防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在昌吉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电网调度处置、设备抢修、电力支援等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其他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昌吉市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
华电二期、新疆特变能源:按照电网调度命令开展电网处置、发电设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工作,完成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5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
2.5.1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停电事件由昌吉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涉事成员单位组成)配合完成对跨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及协调;
2.5.2 一般大面积停电由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根据需要安排涉事单位组成现场工作组:
(1)传达昌吉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乡镇、街道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部门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赶赴现场指导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4)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及时向昌吉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2.6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和职责
(1)综合保障组:由市商务经信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公安局、财政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文广局、卫计委、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等配合,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和落实综合保障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保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为电力抢修队伍开展抢修恢复工作提供交通便利和安全保障;
(2)电力恢复组:由市经信委协调,公安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及各相关电力企业等涉事单位配合,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制定抢修方案;组织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配合开展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工作。
(3)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网信办、公安局、经信委、文广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及各相关电力企业等涉事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网络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通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指导涉事单位、企业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4)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涉事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及时管控网络舆情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事件调查组:由市经信委牵头,公安局、住建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营配室等涉事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事件处置情况评估。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并及时报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通信、经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经信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市经信委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同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信息的类别、影响时间和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措施建议、咨询电话和发布部部门、发布时间等内容。
3.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指备用电源,线路均不能正常供电影响生产时,即启动备用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组)对系统应急供电)准备。可能受影响街道、乡镇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市经信委请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市经信委报告。
市经信委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向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报送,经市领导审核后向上一级电力主管部门(州经信委)报告,并通报同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4.1.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1.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1.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昌吉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1.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昌吉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2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一)级、Ⅱ(二)级、Ⅲ(三)级和Ⅳ(四)级四个等级。
4.2.1 Ⅰ(一)、Ⅱ(二)、Ⅲ(三)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请上级大面积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尽快查明停电原因,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救援队伍,配合上级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上级指挥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上级工作组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2.2 Ⅳ (四)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昌吉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负责应对处置。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由昌吉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 响应措施
先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响应措施。
4.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若因网络攻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各相关电力企业积极应对,抓紧恢复网络运行,确保电力可靠供应。事后,还要立即制定并实施网络防护加固方案。
4.3.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公安、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3.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市住建局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市经信委、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计委准备好抢救、治疗伤病员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伤病员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3.4 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3.5 开展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4小时内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6 组织事态评估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阶段性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2 善后处置
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3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设备设施和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受影响区域地方乡镇、街道和相关电力企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4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10天内形成处置评估报告,上报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和应急抢修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和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人民政府组织做好有关部门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昌吉市经信委,昌吉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设在新疆电信昌吉分公司营配室)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局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昌吉市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信息。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对于重要的电力部门信息化平台,市委网信办将其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相关信息化平台安全隐患和漏洞,帮助和指导其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和能力。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昌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黑启动,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停运后,系统全部停电处于全“黑”状态,不依赖别的网络,通过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启动,带动其他机组,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政府机关、医疗、金融、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加气、污水处理、工矿商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电力用户,须根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7 培训与演练
6.7.1 宣教培训
市经信委、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应对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6.7.2 演练
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推演,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之间应根据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昌吉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电力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1.本预案由昌吉市经信委会负责解释。
2.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如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昌吉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2.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昌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各单位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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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纪委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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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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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附件3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各单位具体职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