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09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5-31 10:21:28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18〕21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城乡 排水 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制定的“1+3+3+改革开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巩固提升城乡供排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供排水事业健康发展,现制定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昌吉市城乡水务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规模发展、专业运营”总体思路,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加快建设城乡供排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稳步推进、政府主导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住建、国土、财政、水利等部门及国有公司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作。
(二)坚持公益优先、民生保障的原则。在坚持公益为主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能力,按市场规律,依法对原有机构及资产进行整合重组。
(三)坚持围绕环保、分步进行的原则。按照先供水后排水、先城市后农村、整合与建设并行的顺序,有序推进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的改革目标,将从供给侧改革入手,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拓展国有企业职能,打造供、排、污一体化,投资、建设、运营相统一的全新城乡供排水集团公司,彻底解决涉水资产难以管控问题。
四、组织保障
成立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郑敏市长任组长,市领导庄国强、庄玉廷、杨树忠、葛成东、吕大勇、邓向东、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海拉提任副组长,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公安局、法制办、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信访局、房管局、六工镇、榆树沟镇、清源水务公司、城投公司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改革办,办公室主任由庄玉廷兼任,副主任由杨树忠、葛成东、吕大勇、邓向东、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海拉提、冯卫兼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供排水一体化工作的推动和综合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及完成其他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摸底调研组、资产整合组、审计监督组、项目建设组、临时接管组,具体组织开展前期摸底调研、清产核资、人员摸底和资产整合、审计监督、项目建设、应急处理、供排水价格改革等工作。
(一)前期摸底调研组
组 长:庄玉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大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等
职 责: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人社局、房管局、各乡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清源水务公司、城投公司等配合,对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建设的供水、排水厂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摸排,出具昌吉市供排水资产现有情况报告。
(二)资产整合组(接管移交组)
组 长:庄玉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大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海拉提 副市长
成 员:市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等
职 责:由市住建局、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审计局、水利局、人社局、房管局、信访局、法制办、各乡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清源水务公司、城投公司等配合,负责与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谈判,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提出整合具体方案,制订移交接管计划,办理相关移交接管手续,做好资产整合后的企业人员政策解释法律服务工作。
(三)审计监督组
组 长:葛成东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副组长:吕大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市纪委监委、审计局、法制办等。
职 责:由市审计局牵头,市纪委监委、法制办等配合,对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拟整合供排水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对整个整合过程进行监督。
(四)项目建设组
组 长:杨树忠 市委常委
副组长:邓向东 副市长
海拉提 副市长
成 员: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
职 责: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法制办、各乡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清源水务公司、城投公司等配合,督促清源水务公司完成供排水收费平台的开发和布点工作;督促第三水厂在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确保正常供水;督促第二污水厂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完成六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督促城北污水厂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时完成第一水厂水井关停和第二水厂水井封存工作,做好供排水价格改革等工作。
(五)临时接管组
组 长:庄国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邓向东 副市长
艾合买提江 副市长
成 员:市住建局、公安局、信访局等
职 责: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环保局、法制办、房管局、各乡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清源水务公司、城投公司等配合,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保证临时接管期间的供排水企业生产秩序,对突发事件进行疏导和处置。
五、实施步骤
按照先供水后排水、先城市后农村、整合与建设并行的顺序,有序推进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作。
(一)搭建水务收费平台(3月3日到6月30日)
授权清源水务公司建设唯一的供排水收费平台,统一收取自来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统一与各供排水企业结算。清源水务公司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供排水收费平台的开发及布点工作。发改委5月31日前办理收费许可,6月1日起,清源水务公司通过各公共媒体进行统一终端收费通告,并于7月1日开始收费。
资产整合组(接管移交组)启动与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谈判,做好收费数据的移交工作;
项目建设组督促清源水务公司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供排水收费平台的开发和布点工作;
前期摸底调研组对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建设的供水、排水厂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摸排,出具昌吉市供排水资产现有情况报告。
(二)整合城乡供水资源(2018年6月30日开始)
1.整合城区供水资源
(1)项目建设组督促第三水厂在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后确保正常供水;
(2)水利局、环保局按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关停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水厂的所有地下水井,封存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水厂水井做为备用水源;
(3)清源水务公司整合昌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有效资产。
资产整合组(接管移交组)于6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供水资源的整合方案及移交接管计划,并于6月30日按确定的方案启动接管移交工作;
审计监督组在6月30日前完成对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拟整合供水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并负责对整个整合过程进行监督;
清源水务公司负责筹集收购资金,做好资产接收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2.整合乡镇供水资源
2019年2月开始,水利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乡镇供水资产进行梳理。2019年6月后,由财政局适时提出乡镇供水资产的划拨或出售方案,报请市委、政府批准,按需求逐步整合上述资产;清源水务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做好资产接收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三)整合城乡排水资源(2018年8月30日开始)
1.整合城区排水资源
(1)督促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污水厂)按国家环保督查组要求需在今年8月30日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2)8月30日启动摸底工作,在城北污水厂建成前完成谈判及整合工作;
财政局适时将城北污水厂资产通过划拨或出售的方式移交到清源水务公司。
2.整合乡镇排水资源
2019年2月开始,水利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乡镇排水资产进行梳理。2019年6月后,由财政局适时提出乡镇排水资产的划拨或出售方案,报请市委、政府批准,按需求逐步整合上述资产;清源水务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做好资产接收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四)供排水管网的整合
1.城区已建成供排水管网为城投公司所有,由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分批划拨或出售给清源水务公司;产权转移前,由城投公司收取管输费;
2.城北污水厂配建的排水管网由城投公司融资建设,在城北污水厂资产移交到清源水务公司时一并移交;
3.各乡镇供排水管网属于国有资产的,在供水厂、污水厂整合时一并整合;
4.关于城乡供排水工程、管网后续的新建、改建及维护、维修等工作,由清源水务负责实施、运营及收费。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共同做好昌吉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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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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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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