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09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6-04 19:51:26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18〕18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2018 政府工作 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 的通知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昌吉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
配合单位:高新区、农业园区,市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发展壮大主导产业,确保蓝山屯河全生物降解树脂项目竣工投产,力促泰富重装、猛狮集团落地建设。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高新区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抢抓“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支持高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一都两城”,着力构建科技创新集聚区。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高新区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领导干部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全面落实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统筹财力推进总部经济发展。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支持九圣禾、东方环宇主板上市,推进笑厨食品、朗青畜牧、容锦旅游股份制改造。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畜牧兽医局、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坚决控制增量,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领域,确保社会投资比重达到80%以上,实现违规举债零增长。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深入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实行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三项“双控”,倒逼重点行业节约资源、减少物质消耗。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依托两大园区在科技引领、产业集聚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推动主城区、高新区、农业园区一体化发展。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高新区、农业园区,市发改委、科技局、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工业深度融合,支持特变电工高端变压器智能制造和系统集成,启动大华安防产业园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高新区,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加快对外开放,依托特变电工、蓝山屯河等龙头企业带动,培育先进装备、新材料出口基地,抢抓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和中欧班列向西开放机遇,力促中疆物流保税仓库开关运营,引导海联三邦等企业与外资合作。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3.继续开展“一企一策”挂钩帮扶,培育小升规企业8家。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4.加快构建绿色生产体系,推进“绿色+产业”,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争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支持高新区申报绿色低碳园区。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高新区,市园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5.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预算安排,压缩非重点支出,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惠民生、降风险、促发展。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6.抓好财税挖潜增收,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防财政风险。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7.稳妥化解存量,鼓励市场化融资担保,支持国有企业合法合规增信,采取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8.利用特许经营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市属国有骨干企业。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项目代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9.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持续高压打击非法集资、民间借贷,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信访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0.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1.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生活”,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绿色住宅小区,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引导全市人民自觉践行绿色环保、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2.坚决将蓝天保卫战进行到底,力争2018年采暖季重污染天数再降8天,确保所有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3.加强企业环境监管,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昌吉,全面开征环保税,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4.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常态化开展环境巡查监察,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5.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南部矿区治理、水资源管理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庄玉廷、海拉提、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煤炭局、水利局,硫磺沟镇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6.崇尚宪法和法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7.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畅通舆论监督渠道。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8.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以信息化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实战能力检验应急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政务“五公开”。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0.试点布局城市公共免费wifi,启动建设20公里慢行步道。
责任领导:庄玉廷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城市管理局、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1.加大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商会招商力度,着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惠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刘永强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2.深化对口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昌吉市泉州援疆促进会桥梁纽带作用,举办“泉昌情20年”系列活动,促进泉昌两地更深层次交往交流交融。
责任领导:刘永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3.创新人才服务,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入昌发展,提升发展核心竞争力。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4.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按照“三年一个周期、稳定骨干、充实优秀”的部署要求,深化“访惠聚”驻村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民心。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5.持续开展“四联四定一住访一结亲”和干部下沉,推进群防群治,打牢群众基础。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民宗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6.推进信访法治化试点建设,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信访联席会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7.积极推进教育强市发展战略,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新建一批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逐步完善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启动建设1所精品高中——市第十中学。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项目代建局、发改委,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8.加强梯级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9.启动建设城南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老龄办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项目代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0.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鼓励全社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建立研发平台、创新基地、产业联盟,力促特变电工工程研究中心升级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高新区,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1.加强合作与交流,高水平筹办第三届亚欧博览会中亚科技合作论坛。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2.新建150公里农村公路。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3.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南疆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坚决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升“五大”保险参保率和续保率。实施覆盖全民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保险。
责任领导: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4.增强城市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促进新疆信息产业园形成集聚效应,重点推进联通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快电信、移动开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推动“互联网+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园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5.完善亚欧国际物流园基础设施,加快圆通、中通等物流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覆盖园区、市区的高效物流网络。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园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项目代建局,三工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6.丰富商贸业态,加快汇嘉时代综合体项目建设,力促天和城品、中山新街口等商业综合体开业运营,提高人气、聚集商气。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7.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高新区、农业园区,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8.提高商事登记效率,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9.启动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市及旅游标准化示范点。统筹功能布局,编制出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一心三区一带”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0.整合“旅游+”优质资源,启动努尔加大峡谷、七彩大地、国家沙漠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星级农家乐提质升级工程。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1.统筹设施配套,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南山伴行公路、昌庙公路、北部碧玉链旅游环线生态绿色廊道建设,优化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合理设置旅游厕所和各类引导标识,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2.统筹品牌建设,试点推行全域景区景点门票全时免费,高品质举办美食文化旅游节、冰雪风情节、冬捕节等节庆活动,让旅游持续升温。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财政局、水利局、经投公司,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3.创新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扶持“专精特新”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进高端赛事,推行体育馆、体育场等文体场馆社会化运营。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改革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4.繁荣发展文化事业,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整合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试点布局城市书屋,加快游泳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和传媒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市项目代建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5.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完善业余文体队伍、文化人才管理和奖励办法,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的精品力作,积极筹办农牧民文化艺术节、民间社火表演赛、城市运动会,不断满足各族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6.启动建设室内冰上运动中心。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项目代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7.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验收,营造干净整洁、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8.试点建设市、乡两级远程会诊平台,有效解决偏远农牧区群众就医难问题。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9.加快推进“健康昌吉”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联(共)体”改革试点,完善分级诊疗,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方便偏远农牧区群众看病就医,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0.全面落实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1.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全员人口素质提升,努力在婴幼儿早期教育方面取得新突破。
责任领导:王海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出台昌吉市全国文明城市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全民参与公益日活动,鼓励全市争创文明单位、诚信单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培育选树“身边好人”,激励各族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责任领导:王海峰(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3.继续开展发声亮剑活动,深刻揭批“三股势力”“两面人”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
责任领导:王海峰(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4.(略)
责任领导:张羽(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5.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纪要精神,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培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责任领导:张羽(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6.(略)
责任领导:张羽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7.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张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人社局、老龄办,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8.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张羽
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69.启动建设城市公益性墓地。
责任领导:张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发改委、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0.健全完善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好对信教群众的引领作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持续开展“清真”概念泛化专项整治,确保宗教领域更加和睦和谐。
责任领导:张羽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食药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1.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争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加快“阳光食品”工程建设步伐,实现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领导:张羽
责任单位:市食药局
配合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2.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全面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经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3.依法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积极推进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完成电采暖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4.优化社区管理,加大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改扩建和社区网格阵地建设力度,持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社区建设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项目代建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5.(略)
责任领导:邓向东(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高新区、农业园区,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6.(略)
责任领导:邓向东(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高新区、农业园区,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7.(略)
责任领导:邓向东(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信访局、住建局、项目代建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8.(略)
责任领导:邓向东(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9.(略)
责任领导:邓向东(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项目代建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0.(略)
责任领导:邓向东(按照市委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1.启动创建国家安全生产示范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归零”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2.坚持科学规划不折腾,继续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以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主动融入乌鲁木齐市域发展规划,全面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3.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提高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严格落实规划全过程监督制度,强化批后巡查督察,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张蓝图”干到底。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4.启动头屯河、三屯河上下游生态恢复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东南西北中闭合的绿化生态空间。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5.按照“基础共建、要素共享、产业互补”的思路,加强与农业园区、高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合作,差异化考虑产业布局,形成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格局。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高新区、农业园区,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6.提升道路通畅水平,完成哈密路东延、世纪大道南延等城乡道路建设,实施城市道路微循环改造。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7.推动城乡有机更新,逐步改变农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状。进一步健全征收机制,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按照零散清除+整村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8.以“绣花”功夫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城区物业划区管理,推进集镇区物业管理试点。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项目代建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9.开展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水务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卫计委、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0.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1.持续推动“一城两园三河一链”建设,力争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景观提升工程全线完工,加快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景观首发区建设。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三工镇、北京南路街道、绿洲路街道、中山路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2.实施街景靓丽工程,分期分批完成重点区域老旧建筑外立面改造,完成乌伊路、宁边路等城市绿廊建设。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3.结合绿地系统串联城景,完成道路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更新,完善城市慢行步道,形成环状步行景观廊道。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4.抓好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双修”工程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5.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6.启动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7.强化城乡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加大供水、供气、供电保障力度,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8.组建成立城市管理局,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食药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9.按照全域景区化的思路,把城市当作景区建设,实现城景交融、景城互动。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0.认真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强化供热企业监管,切实提高供热质量。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1.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邓向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2.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移民管理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3.以“造血式”扶贫为重点,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移民管理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高新区,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人社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4.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帮扶力度,重点解决因病、因残致贫问题。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移民管理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红十字会、残联,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包干帮扶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新识别的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移民管理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6.严格考核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
配合单位:市督查室、移民管理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7.切实做好对口帮扶木垒、阿图什工作。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移民管理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8.主动承接农业园区农业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园区农业,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家级现代种业产业园、自治区级加工番茄产业园,启动麦趣尔乳业小镇建设,推动一产接二产连三产。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09.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农字号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供销社,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0.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发展城郊型农业,重点支持果蔬、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启动油用牡丹示范园和葡萄产业园建设。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市乡两级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持续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食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2.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搭建农业综合大数据平台,创建“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区。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3.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服务保障工作,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4.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运行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水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交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水利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5.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身份。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6.全面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进一步提高残膜回收率,最大限度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7.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实现农产品电商交易额持续增长。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8.突出规划引领,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19.按照“四个优先”的要求,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产业向农村合理布局,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参与农业开发、农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0.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启动六工渔业小镇、阿什里草原运动小镇建设,构建生态、景观、产业串联的美丽乡村示范区。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六工镇、阿什里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1.改善人居环境,以村边、路边、渠塘边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突出整治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田间污染。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卫计委,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2.加快牧区发展,推进牧民定居工程,鼓励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力争将2个牧区乡镇建设成为全疆一流的牧民定居示范区。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阿什里乡、庙尔沟乡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城乡规划局、项目代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3.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与监督,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4.强化基础支撑,加大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阿苇滩防洪工程等7个重点水利设施项目。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住建局、国网昌吉供电客服中心,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5.全力做好农机、疫病防控、气象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6.加强水、土壤综合治理,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关停禁采区内126眼机井。
责任领导:海拉提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7.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区级试点,组建运行行政审批局,整合11个部门108项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8.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9.完成10万亩北部荒漠退耕还林。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榆树沟镇、大西渠镇、阿什里乡、庙尔沟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30.按照“南护天山、中管平原、北治荒漠”的思路,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绿洲生态屏障。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31.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南部开展封育禁牧和水源涵养区保护,重点实施三工滩、硫磺沟生态林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畜牧兽医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硫磺沟镇、阿什里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32.北部推进封沙育林和退耕还林,加强国有农用地管理,保护北部荒漠资源。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榆树沟镇、大西渠镇、阿什里乡、庙尔沟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33.中部以美化人居环境为重点,积极开展道路、园区、农田和乡镇居民点绿化,全面完成乌昌大道生态廊道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陈宏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高新区,市住建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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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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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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